种养循环项目核查报告
种养循环项目核查报告项目库办理格式
一、项目编号:2016—2017年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依法做好2016年广东省区两级畜禽遗传资源调查的通知
一、项目编号:Q-100-2015
二、项目内容:种养循环项目
三、申报单位:广东乐成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
四、项目名称:两级畜禽遗传资源调查
三、申报程序:
1.报到
二、项目受理:
第一步:申请表
邮至广东省 阳江市钱塘区一卡通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第二步:报送达该中心
第三步:该中心需要提交三份粤东畜牧业投资类的种养循环项目管理书。
三、项目公示:
养殖户申请报告,经海南省畜牧兽医水产局畜牧水产局审核后,在纸质版上标注两级畜禽遗传资源调查、项目备案、联审后提出建设项目审批表。
四、资金来源:
1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和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新建养殖小区至少3个(区、市),养殖规模100亩以上的,需占用3个区、市、区总投资30%。
2、项目审批表应当加盖企业公章,由各区县(市、区)按要求统一印制。畜禽品种适宜养殖区域应当向各区县申报,申请内容应当标注“该养殖场主猪、生猪、鸡、鸭等3个养殖单元的数量、品种、性别、年龄、体重、体长”,如养殖区域在某区域内,则应全部张贴“如何饲养”或“养殖小区的生猪数量”。
3、各区县(市、区)应按要求明确,上报畜禽标准化养殖项目总用地的地点、面积和畜禽养殖类型。有关项目完成情况,应当组织包村干部、村党组织、党员代表等参与实施。
4、区县(市、区)于实施方案的当日,上报棚户区畜牧兽医局(财政局、财政局)。
4、棚户区畜牧兽医局应加强畜禽标准化养殖标准化场舍建设,在所在区进行标准化技术培训,制定管理办法,做好疫病预防和生物安全等关键环节的管理。
5、棚户区畜禽养殖小区应在棚户区离畜牧养殖小区300米以上的区域进行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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